领取证书通知:
请参加2009年11月份的全国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的智虹学员,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级;物流师二、三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公共营养师三、四级;以及育婴师三、四级来校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间:2010年4月15日下午15点开始
领取证书地点:远东大厦716室
需要携带的证件:本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证书所有人身份证。
在这里智虹学校向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所有学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沈阳智虹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部
2010年4月14日 |